依照“美姑”励志专项助学金评选办法,现就2010—2011学年度“美姑”励志专项助学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家庭贫困。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在校期间日常生活俭朴。具体界定指标参照《太阳集团贵宾网站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暂行办法》执行。
(二)成绩良好,具体标准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三)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品德良好、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美姑”励志专项奖学金的在校研究生要如实写个人申请,交本学院。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申请,结合申请员工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评议。将初评结果报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处汇总各学院初评结果,并进行综合评审,形成初步奖励名单,进行公示。
(四)研究生处审批后,发放奖学金。
三、学院初审程序:
(一)员工提交书面申请。
(二)参评员工由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会组织会议评选。
(三)员工宣读个人书面申请。
(四)参评员工予以投票,每人每票限填两人。
(五)员工干部唱票,根据唱票结果公示结果。
四、评选结果:
根据投票结果及学院复核,2011年9728太阳集团“美姑”励志奖学金评定名单为:赵宗勇(2009级)、曾刚(2010级)。
评定结果公示两天,如有异议,请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
2011-6-7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