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集团贵宾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为做好公司2023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答辩工作安排
1、时间要求:5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除特殊情况外,所有研究生和校内专家应在太阳集团贵宾网站进行答辩工作,校外专家视情况可通过网络参与答辩。
二、答辩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做好答辩前、答辩和答辩后的各项工作,严把质量关。
2、为了确保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开、真实、完整、可追溯,答辩过程录像备存备查。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1、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7人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人为校外专家,校内同行专家应具有博士生导团队格。
2、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具有硕导资格和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学术型研究生答辩组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专业型研究生答辩组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
3、组建答辩委员会时,可将该研究生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的评议小组专家或论文评阅专家纳入到答辩委员会。
4、每个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位专家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或者学术分委员会委员。
5、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1名(博士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本学科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硕士答辩委员会秘书须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负责答辩会议记录等论文答辩相关事项;
6、研究生本人导师应列席答辩会,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三、答辩工作流程
(一)答辩资格审核工作
1、按照《太阳集团贵宾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18〕7号)文件进行答辩资格审核,除科研(学术)成果条件外,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2、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学术成果材料(含扫描件)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
3、导师和学院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员工提交的纸质学位申请材料,严格做好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学籍、成绩、学分、学位课成绩、论文评阅成绩是否达标、申请学位的科研(学术)成果是否达标等。
4、在完成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后(学位论文答辩是否通过除外),需将答辩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应的申请学位科研(学术)成果清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若答辩前科研(学术)成果暂不达标者,待成果达标后申请学位前再次公示。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1、按要求组建答辩委员会。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2、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发布答辩电子和纸质公告。电子公告应在正式答辩前3-5天在学院网站发布,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方式答辩的,须公示网络平台和会议ID。
3、答辩秘书将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送达答辩委员。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扫描件(隐去专家关键信息)须于答辩前3天发送给每位答辩委员。
4、答辩秘书根据分组名单,提前3天将会议时间地点或ID号通知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和督导专家。
5、答辩秘书至少提前半天做好设备测试,测试PPT播放等。如果有线上线下混合方式答辩情况,还需要提前测试网络平台,以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6、答辩开始前15分钟,答辩秘书调试好设备,做好答辩准备和录音录像准备。
7、答辩开始前10分钟,答辩人和列席人进入会场。网络参会专家须实名制进入视频会议室,调试好声音和图像。
(三)答辩程序
1、答辩秘书报告答辩相关情况
开启视频录制,列席导师可简要介绍答辩人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答辩秘书报告答辩委员会组成、督导专家和答辩人情况等,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主要包括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的工作单位、姓名、职称,成员组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经过学院审核通过等;答辩人情况主要包括答辩人基本信息、学分修读与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论文复制比检测及评阅情况,是否符合答辩要求等。答辩秘书报告完毕,邀请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学位论文答辩
(1)宣布答辩规则。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规则与注意事项,并宣布开始答辩。
(2)报告学位论文。答辩人以PPT形式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30-40分钟;硕士研究生20-30分钟),论文主要内容报告完毕后,研究生需要不少于两页PPT说明,一页对预答辩修改意见进行逐项说明,另外一到两页对双外审意见进行逐项说明。
(3)提问与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其他参会者向论文答辩人提出问题,答辩人回答问题,即问即答,不得另行准备。
(4)休会。答辩主席宣布问答环节结束,答辩人和列席会议人员退席;停止视频录制,检查并报告退席情况。
3、讨论答辩决议
(1)答辩秘书简要介绍论文送审评阅的专家意见和导师的学术评语。
(2)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进行讨论和评议:
(a)讨论对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的综合学术评语。
(b)对是否通过答辩、建议授予学位进行不记名投票,形成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决议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c)答辩秘书及时报告评分和投票结果。
4、宣读答辩决议
开启视频录制,答辩秘书组织答辩人、观摩师生进入会议室。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是否通过答辩并建议授予学位,宣布答辩人答辩结束,停止视频录制,结束会议。
备注:
(a)答辩人应穿戴得体,注重学术礼仪,应保证着装、仪容仪表规范;
(b)论文答辩时,答辩秘书需准备以下材料: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学位申请与评定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
(c)答辩秘书答辩时作好原始记录,答辩后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式三份)填写答辩平均成绩。
(四)答辩督导
研究生院及学院各自展开答辩督导工作。
(五)答辩结束后的工作
1、导师督促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根据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意见修改报告》(见附件)交给导师审核,连同“带修订标记的答辩后修订版本”及“双盲”评阅的论文版本,一起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
(a)所有博士论文;
(b)论文评阅的平均成绩低于75分者;
(c)本次学位申请中,曾有一个及以上专家的评阅分数低于70分者;
(d)论文答辩平均成绩低于75分者;
(e)上次申请学位未通过者。
2、工作人员和员工完成系统中答辩信息的录入和审核。
(a)做好答辩和学位申请中纸质材料的整理工作,答辩秘书并向学院提交答辩录像。
(b)须及时将答辩委员给出的分数及决议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中。
(c)须将答辩记录抄录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式三份)相应位置。
3、研究生院进行答辩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论文答辩后,研究生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定稿后,学院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提交给校学位办,由校学位办对学位论文(PDF格式全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凡检测结果不符合学院申请学位要求者,不允许上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
4、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报送相关材料。
5、学位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