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资产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学校2015年资产购置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2〕15号)规定,现就各单位编报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的重要意义
使用学校预算资金,申请配置固定资产的,必须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是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文件要求,凡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中新增资产配置项目,一律不得采购。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明确资产配置需求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
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范围和内容
凡是拟在2015年使用学校预算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均应纳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编报范围。
固定资产指《国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含车辆、软件资产)、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六大类。
三、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流程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作为学校预算的组成部分,与预算“二上二下”编制工作同步进行,具体编报流程如下:
(一)基础工作(8月底之前完成)
各单位按照财务处下发的2014年预算文件中同类预算经费额度编制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要结合本单位资产存量及使用状况和下年度实际需求,以及经费情况做好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调研、论证工作。
(二)预算“一上”阶段
1. 集团预算文件中预算资金的责任单位或预算归口管理部门是本次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报的责任人。各单位编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汇总(9月10日前完成)。房屋、车辆、单价在20万元及以上大型专用设备(以下简称“太阳集团贵宾网站项”)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一旦上报,只能调减不能调增;为了提高预算的执行率,“太阳集团贵宾网站项”资产申报前要慎重论证。
(1)、各单位负责使用本单位资金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编制并直接报资产处汇总。可确定2015年有从省财政或学校安排的其它经费中开支资产购置费的,也应进行编报并报资产处汇总。
为便于学校更合理的编制预算方案,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拟购资产使用方向将自有经费中用于新增资产购置的计划(含分类汇总计划和资产明细表)分别报送至相应(第(2)款所述)管理部门论证、审批(备案)。如:A公司从自有经费中安排50万元用于购买本科教学设备,则该部分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就先报教务处论证、审批(备案)(注明A公司自筹教学设备经费);另外安排70万元用于协同创新研究设备购置,则这70万元计划报科技处论证、审批(备案)(注明A公司自筹“协同创新”经费)。各单位将通过相应管理部门论证、审批(备案)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直接报资产处汇总(注意不要重复申报)。
(2)、研究生院负责团队建设、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配套等归口研究生院管理经费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制;科技处负责“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才科研启动费等归口科技处管理经费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编制;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机关行政设备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制;图书馆负责编报文献资料配置计划;信息中心负责编报学校信息化建设、校园卡建设等设备配置计划;发展规划处负责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等归口发展规划处管理经费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制等。
(3)、无明确责任单位的经费(如:董事长基金等),由财务处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确定责任人编制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预算“一上”阶段,各单位编报仪器设备软件家具类资产应填写《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仪器设备软件类)》(附件1),并请在文件名前加上单位简称(下同)。其中,“资产编码”、“资产名称”按附件5《新增资产预算新国标代码表》(浓缩版)查找并填写,不需要按具体设备名称填写,请按大类合并统计数量和总价,同时提交电子版具体设备详细清单电子表格备查。
《新增资产预算新国标代码表》(浓缩版)仅仅摘录了《新增资产预算新国标代码表》(原始表,含全部3763条)中大类资产的代码和名称。对资产分类代码不甚明了的可在附件5《新增资产预算新国标代码表》(原始表,含全部3763条)中查找,但仍然按浓缩版归入大类统计、上报。如,某单位拟购买“PC服务器”,在“浓缩版”中没有名称一致或相似度很高的资产名称和代码;但在“原始表”中可查询到“PC服务器”代码为“2010103”,对应的大类代码为“2010000”,对应的大类名称名称为“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我们就应该按大类代码、大类资产名称来填报、汇总,但提交资产处汇总时须同时提交拟电子版新增资产明细表(EXCEL表格)。这样操作的目的在于方便明年最终采购时购置方案的微调,只要是在大类内部调整即可自主调整(不含房屋、车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软件等“太阳集团贵宾网站项”),否则即使是想把一台计算机变更成一台网络交换机也要向教育厅、财政厅申请变更,且变更审批周期长。
编报图书类资产应填写《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图书类)》(附件2)。
另外,单价在20万元及以上大型专用设备还必须认真填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大型专用设备需求分析及配置申请表》(附件3),为便于汇总、统计和查找,敬请各位老师在电子版文件名前加上学院简称和仪器名称,如《机动学院扫描电镜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大型专用设备配置申请表》,在表格正文表头内不需要加“扫描电镜”字样;
拟新增车辆的单位应认真填报《省直事业单位车辆需求分析及配置申请表》(附件4)。
集团从今年起被省政府纳入一级财政预算,预决算将由省人大直接审查、监管,为此要尽可能地提高预算执行率,各单位一定要注意提高资产配置预算的准确性。原则上凡编入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设备必须在2015年进行采购和付款,且不得调整预算。各单位可根据上年预算安排情况控制新增资产总额,列明经费渠道,并将资产按需要程度进行排序,急需的资产顺序靠前。原则上新增资产配置按建设项目进行归纳,不属于项目建设内容的资产则归入“其他设备”。
请各单位在编制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时,依据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对拟购资产进行合规性审核:
(1)、《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试行)》(鄂财行资发〔2011〕8号)
(2)、《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2〕15号)
(3)、《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鄂办文〔2011〕109号)
(4)、《太阳集团贵宾网站关于“两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三峡大资〔2012〕7号)
(5)、《太阳集团贵宾网站自制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三峡大资〔2009〕19 号)。
各单位完成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各类表格填制后,请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在纸质表上签名;请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表格上规定位置加盖公章,将纸质材料连同相应电子文档一并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306室,联系人:夏道平 ,办公电话:6394257 ,QQ号码:115773978)。
2.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汇总、审核各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后,连同相关资料报送财务处(9月10日前完成)。
(1)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各类表格编报的合规性,比如表中内容填报规范、完整;资产不得超标配置;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的完整性等。
(2)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认真审核各单位编报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后,按经费渠道、建设项目、设备种类等汇总,其中单价在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专用仪器设备须另行单独汇总,将所有相关材料编订成册后交财务处。
3.财务处审核各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及材料无误后,通知资产处按规定将单价在20万元及以上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录入资产软件中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并通过该软件将计划表打印,加盖公章后交财务处上报省财政厅(9月30日前完成)。
(三)预算“一下”阶段:省财政厅审核并向学校下达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控制数。控制数一旦下达,原则上只能调减不能调增(11月15前完成)。
(四)预算“二上”阶段:学校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11月30日前完成)。
财务处依据学校部门预算编制草案,并结合各单位实际需求,确定2015年学校新增资产配置经费预算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在该经费预算数和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控制数内,确定学校各类新增资产预算,并通过部门预算软件填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此阶段填报的资产包括2015年学校各单位计划购置的所有固定资产,但单价在20万元及以上大型专用设备不得超过省财政厅“一下”下达的计划控制数。《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填制完毕后由财务处随部门预算一同报省财政厅。
(五)预算“二下”阶段: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批复。省财政厅将部门预算报省政府、省人大批准后,在批复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四、实施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统一布置,加强领导,确保本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2015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的编报工作。
(二)各单位内部资产、经费管理等人员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在充分了解、分析本单位资产结构和资产存量及使用状况的前提下,共同做好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的编报工作,确保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相关资金预算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编报水平,确保预算能够有效执行。
五、加强沟通与联系
各单位在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编制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映。本通知电子文档,可在财务处QQ群、资产处QQ群(群号:105940006)或资产处网站“表格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周新华、李兰芝
联系电话:6394228、6392616
特别说明:本通知是在省财政厅、教育厅尚未下达正式文件的情况下,考虑到学校即将放假,学校参照去年上级相关文件提前做出的工作安排,目的在于请各单位提前安排新增资产配置这一重要工作。从近两年的情况来看,和上年度的相关工作安排相比,只是“附件3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大型专用设备配置申请表”几处字段有调整,时间安排、政策制度等大的方面没有变化。请各单位先按本通知要求积极准备,待上级文件正式下达以后,若有变化,学校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仪器设备软件类)
2. 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图书类)
3.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大型专用设备配置申请表
4. 省直事业单位车辆需求分析及配置申请表
5. 新增资产代码一览表
太阳集团贵宾网站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