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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第九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 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23-04-11 点击量 :

    公司各班级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老员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决定开展第九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老员工就业创业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就业育人工作实效,展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果,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员工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类型

    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设置开拓创新类、自主创业类、基层就业类、参军入伍类、自强奋进类5类。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和毕业生(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积极向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老员工行为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类型条件和范围

    1.开拓创新类

    ①2023届毕业生。

    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毕业5年内(含2023届毕业生)。

    在校或毕业后自主创业。

    学以致用,勇于拼搏,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毕业5年内。

    毕业后在基层就业(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3年及以上,申报时仍在基层岗位工作。

    扎根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4.参军入伍类

    现役或退役复学的老员工士兵。

    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5.自强奋进类

    ①2023届毕业生。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服务、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

    四、工作安排

    第九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按学院推荐、学校推选、结果公示、确认公布、宣传推介等环节进行。

    1.公司推荐。公司每个类型推荐不超过2名。

    2.专家推选。根据各学院推荐材料,组织专家推选出公司优秀代表上报参选湖北省长江学子

    3.结果公示。湖北省对学校推长江学子名单进行推选公示。

    4.确认公布。公布入选第九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结果。

    5.宣传推介。在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号、湖北毕业生就业网等开辟专栏进行事迹宣传报道。通过巡回报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和渠道,加强人物事迹宣传和报道。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


    请申请人于2023421日前将《第九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一份)送到地学楼21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word可编辑格式)以学号+事迹类型+员工姓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3120515627@qq.com


    联系人:吕果   电话:6392477

    附件:第九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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