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湖北省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湖北省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高学会[2012] 001 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提高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水平,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高,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湖北省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表彰工作。获奖成果由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高教学会共同颁发证书和表彰。请各学院按照《湖北省第七次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奖办法》的要求于6月10日前将报名费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服务三峡区域办公室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