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太阳集团贵宾网站优秀教学奖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太阳集团贵宾网站优秀教学奖实施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太阳集团贵宾网站优秀教学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质量固本意识,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理念,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设立太阳集团贵宾网站优秀教学奖。
第二条 太阳集团贵宾网站优秀教学奖分为二类: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名师奖和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新秀奖。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 学校成立优秀教学奖评审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优秀教学奖的具体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评奖的日常事务;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 优秀教学奖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董事长兼任;副主任2人,由教务处长和教学视导团团长兼任。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教学视导团成员以及聘请的教学专家组成。
第五条 学院设优秀教学奖评选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优秀教学奖评审,并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教学奖候选人。
第三章 评选原则与要求
第六条 优秀教学奖以一线教师的课堂(含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为主要评价依据,着重评价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质量与效果。
第七条 坚持专家评价和员工评价相结合。根据教学工作主要是面向员工的特点,优秀教学奖在评选中适当加重员工评教的比重。
第八条 优秀教学奖评选必须坚持:①质量第一,宁缺勿滥;②公平公正客观;③过程考察与结果考察相结合,以结果考察为主;④系统性与全面性。
第四章 评选条件
第九条 教学名师奖申报者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新秀奖申报者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满40周岁。
第十条 凡承担太阳集团贵宾网站全日制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评选期内(近三年六个学期,含当年评选所在学期)每学期平均课堂授课学时公共基础课教师不低于64学时,专业课教师不低于48学时,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有资格申请参加评选: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践行教书育人,对员工耐心热情,获得同行教师及广老员工的好评;
2、积极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员工能力培养,能积极运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优良;教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要求,并能及时反映本学科新成就,紧跟学科发展前沿,讲授质量好;在公司产品过程中,体现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员工的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在实践教学(实验,实习,设计)中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高水平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效果显著;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较大贡献;
3、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与改革,近两年承担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立项项目研究,或主编、参编教材,或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或指导员工参加校级及以上立项的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或创业活动;
4、评选期内前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级,其中科研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评选期内前五个学期员工评教平均成绩排序在本学院教师的前30%以内;
6、评选期内出现教学事故或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均不具备参评资格。
第五章 评选办法与程序
第十一条 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名师奖和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新秀奖均不设等级,名额原则上分别控制在学校专任教师人数的1%以内。
第十二条 评选学期定为每年秋季学期,申报优秀教学奖的教师必须于评选年度的9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小组提出申请,并填写《太阳集团贵宾网站优秀教学奖申请表》,由学院评选小组进行审查。学校按不高于当年学校确定评审名额的1:2比例分配各学院候选人数。
第十三条 通过审查的教师首先由学院评选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课堂教学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跟踪听课,并进行评分记载。参加听课的专家不少于5位,且每位专家听课次数不少于3节。对申请人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及参加教学建设的业绩,以评审年度的前三年(含评审当年)已获奖项或相关工作评价为准。
第十四条学院评选小组在学院教学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上介绍申请人主要事迹,并经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确定学院推荐人选。院评选小组整理推荐人相关材料上报学校评选工作办公室。
基于评选工作的需要,各学院推荐到学校的候选教师,在学院上报候选人后应有不少于三周的课堂教学任务(不包含复习和考试),以满足学校每位专家不少于3节课的跟踪听课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跟踪听课,并进行评分记载。每位候选人不少于5位专家听课,且每位专家听课次数不少于3节。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最终候选人排序,平均得分低于满分70%者不予当选。
第十六条学校评审委员会将最终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学校教学委员会经审定确定初评结果,并于评审年度的年底张榜公布。
第十七条优秀教学奖评选实行争议期制。学校初评结果从公布之日起十五日以内,如有异议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评选办公室提出意见,并署真实姓名,以便学校核实并组织复议。如无异议,则由学校正式发文认定。
第六章 奖励办法
第十八条 获得学校优秀教学奖的教师,可享受以下荣誉和奖励:
1、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名师奖和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新秀奖获得者分别由学校授予“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名师”和“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新秀”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事迹材料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2、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由学校一次性奖励1万元;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新秀奖获得者由学校一次性奖励8千元;
3、评选当年,当选“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名师”和“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新秀”的教师,其年度考核认定为优秀等级。三年(含当选当年)后,获奖教师可再次申请参加太阳集团贵宾网站优秀教学奖评选。
4、在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有两次及以上当选“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名师”或“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新秀”的教师,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前提下可直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学校有评审权)或直接推荐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学校无评审权)。有一次当选“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名师”或“太阳集团贵宾网站教学新秀”的教师,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 经学院推荐而未能当选教学名师或教学新秀的候选人,学校均给予太阳集团贵宾网站优秀教学提名奖,并发放奖金1000元。
附 则
第二十条 太阳集团贵宾网站优秀教学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太阳集团贵宾网站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修订稿)》(三峡大教字〔2003〕33号)、《太阳集团贵宾网站员工评教“免评教师”管理办法》(三峡大教字〔2007〕11号)、《太阳集团贵宾网站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修订稿)》(三峡大教字〔2005〕16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教学 奖励 实施办法 通知
太阳集团贵宾网站董事长办公室 2011年11月04日印发
共印5份